
公告日期:2024-04-24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明股份”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丽明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股票发行与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
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
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4252 号),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
2022年1月10日,发行对象完成股份认购。本次公司定向发行股票1,88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3,200 元。
2022 年 1 月 14 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验资
2022Y00006 号《验资报告》。
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本次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
(二)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3 年 9 月 22 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长春丽明科技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3 年 12 月 5 日,发行对象完成股份认购。本次公司定向发行股票
27,90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3,010,000 元,
其中股权认购 20,000,000 股,认购金额 38,000,000 元;现金认购 7,900,000 股,
认购金额 15,010,000 元。
2023 年 12 月 7 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3]京
会兴验字第 65000027 号《验资报告》。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本次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相关关联方挪用或占用资金的情况。
针对公司 2021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长春分行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
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针对公司 2023 年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余额(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4319005594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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