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1306 证券简称:丽明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1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对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1〕4252号),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
2022年1月10日,发行对象完成股份认购。本次公司定向发行股票1,88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93,200元。
2022年1月14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验资2022Y00006号《验资报告》。
2022年5月20日,公司本次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2023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3年9月22日,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全国股转公司同意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
2023年12月5日,发行对象完成股份认购。本次公司定向发行股票27,900,000股,发
公告编号:2024-015
行价格为人民币1.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3,010,000元,其中股权认购20,000,000股,认购金额38,000,000元;现金认购7,900,000股,认购金额15,010,000元。
2023年12月7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23]京会兴验字第65000027号《验资报告》。
2023年12月28日,公司本次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所规定的用途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被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
1、针对公司2021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高新支行
账户名称: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31900559410606
2、针对公司2023年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资金存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长春丽明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43190055941033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元) 余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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