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5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831305
注册资本 140,260,000 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格路 901 号 1 幢 3 层 A 区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518 号 15 幢
法定代表人 王小刚
实际控制人 LI TONG 和周彤夫妇
联系人 李春友
联系电话 021-54902525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1 月 1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
本次证券发行数量 1,633.00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213.00 万股)
本次证券发行价格 21.88 元/股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57,300,400.00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331,543,563.85 元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希通讯”、“公司”或“发行
人”)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上海
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2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633.00 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
公司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价格为 21.88 元/股,初始发行
规模 1,420.00 万股,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213.00 万股,合计发行 1,633.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357,300,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5,756,836.1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1,543,563.85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6 日,上述募集资
金已全部到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初始发行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 10491 号和上会师报字[2021]第 11704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和 2021 年 12 月 6 日分批存入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希
通讯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对海希通讯的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11 月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保荐工作具体如下:
(一)尽职推荐工作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全国股转公司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全国股转公司、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
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推荐本次发行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持续督导工作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1、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督导发行人按照规定召开三会会议并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2、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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