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1 18:44:39 股吧网页版
迪尔化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831304 证券简称:迪尔化工 公告编号:2025-013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2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8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8 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5,415.45 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4,357.35 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563.19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金融业。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 “中天运”)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1年,2023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经综合考虑,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公司对于中天运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中证天通的相关资料,对中证天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中证天通审计团队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并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期间,本委员会定期听取中证天通关于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的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沟通,督促其高质高效完成审计相关工作。

3、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认真听取、审阅与年报审计相关的材料,及时掌握公司年度审计进度、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