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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2 15:31:26 股吧网页版
启奥科技: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1287 证券简称:启奥科技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
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一节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财
产,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及任职要求。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节 董事会的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本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出租、重大融
资等交易事项的具体权限如下:

(一)对于单笔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且不足 50%的,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对于单笔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足 30%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二)对于单笔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30%以上且不足 50%,且超过 1000 万的,由董事会审批。对于单笔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 30%且不超过 1000 万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除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之外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行使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九条 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应当经董事
会审议: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5%以上的交易,且超过 300 万元。

第十条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形成董事会决
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
会决议,自觉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需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事项,应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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