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1278 证券简称:泰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分别为独立董事刘学生、 独立董事常欣、非独立董事张春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刘学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4 年 4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2024 年 8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
3、2024 年 10 月 2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 2024 年年报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严格核查与评价。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积极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结合公司内审部门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青岛泰德轴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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