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5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1264 证券简称:柏康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武汉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武汉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徐文艳女士及董事徐文达先生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情形,现就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 徐文艳女士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如 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股数 交易价格/元 交易金额/元
2021 年 1 月 25 日 集合竞价 卖 100 2.80 280.00
2021 年 1 月 26 日 集合竞价 买 100 2.30 230.00
2021 年 1 月 28 日 集合竞价 卖 100 1.90 190.00
2021 年 2 月 22 日 大宗交易 买 150000 1.33 199500.00
2、 徐文达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如 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股数 交易价格/元 交易金额/元
2021 年 1 月 25 日 集合竞价 买 100 2.80 280.00
2021 年 1 月 26 日 集合竞价 卖 100 2.30 230.00
2021 年 1 月 28 日 集合竞价 买 100 1.90 190.00
以上构成短线交易。
二、 本次事件的处理
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七条:“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一)公
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
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9 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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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短线交易未发生在敏感期内,上述买卖行为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况。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徐文达先生本次交易未产生收益,徐文艳女士本次短线交易期间产生 107 元收益,公司董事会已收回徐文艳女士 107 元收益。
3、公司董事徐文艳女士及董事徐文达先生已深刻意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现就本次误操作构成的短线交易给公众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郑重承诺今后将加强相关业务学习,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4、公司董事会将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武汉柏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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