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公告编号:2025-043
证券代码:831260 证券简称:东方碾磨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11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赵金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8,487,951 股,占公司股本的 27.205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明章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注:明章林先生通过宁国东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603%)
提名陈玫满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971,409 股,占公司股本的 9.523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肖行先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马学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8,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18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11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易新民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甘忠美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谢承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 2025 年 11 月 29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换届选举为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告编号:2025-043
三、备查文件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宁国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宁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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