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1244 证券简称:星展测控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生效实施。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风险,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送等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星展测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机构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送事宜。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和备案的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公司网站刊载的信息等资料,不得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并须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通过。
第五条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七条 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八条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
第九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
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留置措施或强制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
(十二)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三)公司董事会就拟在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上市、股权激励方案、股份回购方案作出决议;
(十四)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十五)公司丧失重要生产资质、许可、特许经营权,或者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十六)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七)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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