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21
证券代码:831237 证券简称:飞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审计了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6]第 8-00036 号)。
二、保留意见内容:
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一)1.追溯重述法所述,公司本期对前期多项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我们对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实施了审计程序,但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部分前期差错的形成原因、差错金额的计量依据以及追溯调整范围的完整性,无法合理判断该等差错更正事项对往期及本期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经营成果的准确影响金额。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有关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公告编号:2026-021
三、监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1、公司监事会对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该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3、针对公司所面临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将持续了解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处理及进展情况、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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