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证券代码:831237 证券简称:飞宇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苏州飞宇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主体名称 乐勇、乐国培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回购的承诺
□股东自愿限售承诺 □解决产权瑕疵承诺
□公司利润分配承诺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期限 承诺回售权延长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之前
各方确认,相关方于 2022 年 5 月 5 日签署了《终
止及谅解协议》,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签署了《补
充协议》,前述协议约定的股权回购条件已触发,包
括但不限于“自飞宇科技首次提交本次申报相关文
件后,飞宇科技撤回本次申报,或飞宇科技本次发
行上市工作被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否决、终止审
查或不予注册”,2025 年 1 月 13 日,苏州飞宇精密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飞宇科技”)撤回上市申报,
该日为回购触发日(“触发日”),2025 年 7 月 15 日,
各方签署《关于飞宇科技项目的回购谅解协议》
(“《谅解协议一》”)。现各方基于合作达成谅解,并
以《终止及谅解协议》《补充协议》为基础,结合项
目实际情况,经平等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义务方赋予乙方回售权,即乙方有权在2026
承诺事项的内容 年 7 月 13 日之前自主选择时机,就其持有的飞宇科
技股份要求全部或部分行使回售权,即要求义务方
按照《终止及谅解协议》相关条款文字表述(包括
但不限于回购的价格、程序等相关的表述,下称“相
关条款文字表述”)履行回购/受让相关义务和责任
(下称“回购义务”,包括不限于连带责任及/或连带
保证责任、差额补足等形式的相关责任,如涉及,
下同)。为免疑义,本协议附件描述乙方回售权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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