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1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831235 证券简称:ST 点米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点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点米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朱雷与
股东蒋忠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就各方保持一致行动的相关事宜达成约定,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正和方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1.94%的股份,实际控制人朱雷通过持有江苏正和方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5%的股份(直接持有 50%,同时通过与直系亲属朱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持有 25%),间接控制点米科技,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蒋忠永直接持有公司 10.08%的股份。
2.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双方拟在公司股东会中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控制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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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协议双方事先确定的一致的投票意见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
2.双方应采取一致行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董事、监事、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共同投票表决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共同投票表决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2)共同投票表决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3)共同行使在股东大会的其他职权。
3.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
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相同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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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一方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协议其他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前提下,形成一致意见,并保证在参加股东会时按照事先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5.双方根据本协议行使股东的提案权、表决权、提名权等权利无法形成一致意见时,若经协商后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以甲方朱雷的意见为准。
6.在本协议生效期限内,未经协议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所持股份进行质押或设置其他第三方权益。
7.双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1)双方均已取得签署本协议书的资格和授权,有权独立履行本协议权利义务,本协议一经签署对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双方对因采取一致性行动而涉及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及其可能得知的协议他方的商业秘密负有合理的保密义务。
(3)双方履行本协议不会与其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冲突,也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4)协议双方声明:双方所作各项声明、保证和承诺是根据本协议签署日存在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均合法有效,均不可撤销。
8.违约责任
(1)由于任何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其作出的前述承诺,必须按照其他守约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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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守约一方,守约方也可共同要求将其全部的权利与义务转让给指定的第三方。
9.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出现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将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10.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在协议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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