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831225 证券简称:宏景软件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宏景世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将章程中“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将章程中“总经理”“副总经理” 全部修订为“经理”“副经理”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条款》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行 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行政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统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宏景世纪软件股份有限 第二条 北京宏景世纪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据《公司法》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 的相关规定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 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
立。 立,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2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
式。 的形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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