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31207 证券简称:南方制药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募集资金管理》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公开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4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负责与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的信息披露;财务部门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帐管理。非经公司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公司公告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四条 公司每一次募集资金均应当存入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并进行集中管理,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第五条 公司在发行认购结束后,应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七条 公司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之前,不
得使用当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
第八条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
信息披露程序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及本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使用,均须由具体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由总经理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批后予以执行;超过董事会已授权范围的,管理层应报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实行专款专用。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的,公司应及时公告。
第十条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募集
资金不得用于如下行为:
(一)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
(二) 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
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54
(三) 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 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五) 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一条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以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
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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