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59
证券代码:831203 证券简称:瑞纽机械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经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设立上海瑞纽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下称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范围为选举产生。
公告编号:2025-059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
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十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向战略委员会提出议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决策所需的公司资料。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所提议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并将需要董事会决议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二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公告编号:2025-059
第五章 战略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监管要求和工作需求召开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 2 天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短信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委员,如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全体委员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 1 名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战略委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战略委员……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