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公告编号:2025-063
证券代码:831200 证券简称:巨正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巨正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广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号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降低成本,公司下属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或“甲方”)拟与广东广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作开展电机节能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即由乙方提供节能技术改造服务,对甲方的7 台电机进行伺服和变频节能改造,本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119.86 万元,由乙方承担。改造完成后,甲方根据设备每年节电收益的 70%向乙方支付合同能源管理费,合同管理期限届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100 元取得节电设备所有权。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节能服务需求方: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
2.节能服务提供方:广东广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节能改造的对象:对科技公司的 7 台电机进行伺服和变频节能改造
4.节能改造的建设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
5.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119.86 万元。甲方提供场地,乙方负责节电设备供货、安装及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合同能源管理期为 47 个月,自验收合格起算,可根据实际年运行时长(承诺≥7500 小时)调整,年运行时
公告编号:2025-063
间大于 7500 小时时相应缩短合同能源管理期,年运行时间小于 7500 小时时相应延长合同能源管理期,但最长不超过 55 个月。合同管理期限届满,且乙方足额取得应收合同能源管理费后,自甲方向乙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 100 元整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节电设备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6.合同能源管理费:按实际节电量,结合电价计算出节省电费总额,即节电收益。甲方根据每年节电收益的 70%向乙方支付合同能源管理费。在合同能源管理期内,若连续两个年度的设备实际运行时长≥7500 小时,则第三年及以后,甲方按照每年节电收益的 65%向乙方支付合同能源管理费。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下属东莞巨正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广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何文忠、唐泉涌、黄欢梅、陈轲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东广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北较场横路 12 号物资大厦 1703-1713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22.232946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广告发布;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何腾栏
控股股东:广东广物金融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广东省人民政府
公告编号:2025-063
关联关系:广东广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系属同一主体控制下的企业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项目按实际节电量,结合电价计算出节省电费总额,即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