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831195 证券简称:三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4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保证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重要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评价依据;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及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重要人员。
四、考核机构
1、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 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4、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指标要求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
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授予权益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如下:
以公司 2024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
增长率(A)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5 年 20.00% 12.00%
第二个行权期 2026 年 38.00% 22.80%
第三个行权期 2027 年 58.70% 35.22%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以公司 2024 年的营业收入为基 A≥Am X = 100%
数,对应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 An≤ A < Am X =A/Am
增长率(A) A < An X =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若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如公司未达 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权益不得行权,由公 司注销。
2、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将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和《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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