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证券代码:831187 证券简称:创尔生物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广州创尔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号”)。
①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
分”,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
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企
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及部分期初信息。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③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该
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 2023 年 8 月 1 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
暂行规定》(财会〔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
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该解释自印发之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 18 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自2024 年度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弃权0 票,反对 0 票。
2025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弃权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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