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众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1185 证券简称:众智软件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众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众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众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众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9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无异议。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回报及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等因素的考虑,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在保障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可以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 年)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即在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至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内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使用前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众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党安荣、詹庆明、王玉建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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