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兴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珠海华夏云联技术有限公司、武汉派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派睿新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碳索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柳州派诺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兴诺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派诺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的组织架构、企业文化、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关联交易管理、档案管理、子公司管理、内部审计。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公司主要内部控制设置和执行情况
1、 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三会一层”各司其职、规范运作。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决策科学、规范、高效。
(2)组织机构
根据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规范的企业管理体制,并制定了相应制度和规则,整个公司内部已建立起以科学管理为基础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实现公司组织管理的规范化,公司制定了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制度,明确了公司的组织机构、职务权限与责任,对简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起到积极作用。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比较科学地划分了公司内各部门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由总经理全面主持日常生产
经营和管理工作,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一定的学历和行业管理经验,各部门权责分明,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公司已设立内审机构,规定了其人员的数量和履行的职责范围,保证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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