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5-03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52%,可交易时
间为 2025 年 5 月 6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是否为控 本次解
股股东、 董事、监 本次解除 除限售 尚未解除
序号 股东姓名 实际控制 事、高级 本次解限 限售登记 股数占 限售的股
或名称 人或其一 管理人员 售原因 股票数量 公司总 票数量
致行动人 任职情况 股本比
例
1 魏昌伟 否 无 G 260,000 0.52% 0
合计 — 260,000 0.52% 0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
G 其他原因(锁定时间届满)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28,985,936 57.99%
1、高管股份 8,655,051 17.32%
2、个人或基金 12,341,954 24.69%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0 0.00%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00%
5、其他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20,997,005 42.01%
总股本 49,982,941 100.00%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
(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三)《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四)《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