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8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1161 证券简称:伊菲股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辽宁伊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董事会提前 20 天以上通知,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4-007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161 伊菲股份 2024 年 4 月 2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君致律师事务所刘晓英、思瑞 律师
(七)会议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东戴河新区 A 区燕山路东段 11 号辽宁伊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规定要求编制了 2023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公告的《2023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1)及《2023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告编号:2024-007
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计划,公司制定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为三年,并提请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七)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 月 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股份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2、凡参加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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