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3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IDC 大数据中心供货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合同签署概况
(一) 基本情况
1、前次签订《IDC 大数据中心供货合同》情况
2023 年 12 月 10 日,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供方”或“卖方”)与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客户”“需方”或“买方”)签订《IDC 大数据中心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需方向供方采购铝基铅炭长时储能电池,合同含增值税总价为 78,000,000.00元(大写:柒仟捌佰万元整)(如果锂电池或者铅炭电池市场出现大幅波动情况下,需方有权利跟供方协商价格,最终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同等的调整处
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IDC 大数据中心供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4)。
2、《IDC 大数据中心供货合同补充协议》基本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与买方签订《IDC 大数据中心供货合同补充协议》
(以下简称“本合同”),客户根据市场行情,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增加储能系统及电气工程等,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部分内容,合同含税总价由78,000,000.00 元(大写:柒仟捌佰万元整)变更为 104,509,440.00 元(大写:壹亿零肆佰伍拾万零玖仟肆佰肆拾元整)。
(二) 审批情况
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合同对手方情况
企业名称: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 年 5 月 10 日
注册地址:钟楼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 178-1 号
法定代表人:贡伟力
注册资本:4478.5 万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4478.5 万元人民币
实际控制人:贡伟力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量子计算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截止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的总
资产为 1,132,605,201.77 元、净资产为 515,379,145.80 元。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 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买方):云之端网络(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同内容变更部分为
1、原合同标的由 2V3000Ah 铝基铅炭长时储能电池变更为甲方计划向乙方采购 2V3200Ah 铝基铅炭电池和 16.5MW/115.2MWh 储能系统。
2、原合同第八条质量保证条款改为:电池达到使用年限后,供方回收电池,回收残值为电池部分合同金额的 50%。
二、合同标的
1、合同总标的及金额
含税总价 104,509,44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零肆佰伍拾万零玖仟肆佰肆拾元整)
2、一期标的及金额
含税总价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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