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
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259 人,
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相继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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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5 年 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预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
目经理进行年报定稿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结论、审定数据、关键审计事项、管理改进方向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5、2025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5 年第一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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