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5
公告编号:2018-029
证券代码:831150 证券简称:金越交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股票发行基本情况
2017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2017年5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按每股3.00元的价格,以现金认购方式,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股),发行对象为公司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23日)在册的全体股东。
2017年6月6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截至2017年6月19日止,收到认购人缴存的股票认购款30,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后于2017年6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7】1062号)。
本次定向发行于2017年7月22日收到股转系统函《关于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458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
公告编号:2018-029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公司2017年的股票发行,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及其他相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存放此次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
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
户名: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0710760011015200001777
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户管理,并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及相关公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共发生1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的目的为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金越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提供前期启动资金。为保证全资子公司成都金越交通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在未取得股份登记函时,公司前期已以自有资金3,200,000.00元投入成都公司用于土地项目,因此在募集资金可使用后,公司将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中的3,200,000.00元用于置换上述公司自有资金3,200,000.00元。
2017年8月17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人民币3,200,000.00元。募集资金可使用后,公司完成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732,378.19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公告编号:2018-029
具体明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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