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8
公告编号:2017-055
证券代码:831150 证券简称:金越交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明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65,69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6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55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做如下修改:
修改前: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5,000,00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
值壹元。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所在地。
第六十四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
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
修改后: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5,000,000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
值壹元。
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即一般应于6月30日前召开,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召开的应发布公告说明理由。
第四十四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所在地或者董事会
确定的其他地点。
第六十四条 股东大会召开时,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
公告编号:2017-055
秘书应当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会议,对于不方便出席或列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通过视频、电话、网络等方式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以上以工商局最终核准的公司章程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5,697,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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