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6
证券代码:831150 证券简称:金越交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5月31日,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吉林省金
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
2017-030),现就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股份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现有股东的认定
现有股东指截至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股权登
记日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股权登记日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规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05月23
日。
(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票发行时,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二、 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投资者认购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共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含10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3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范围为全体现有股东,每位现有股东认购的股票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审议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东大会规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股比例与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乘积。
现有股东放弃认购其有权认购的股票,则由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有股东认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有股东未认购的,公司有权选择终止或取消该部分股票的发行。
(二)认购程序:
1、第一批次认购
(1)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以下简称“发行对象”)应于2017年6月7日17:00前(含当日17:00)与公司签署《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票认购合同》”)。
(2)发行对象应自签署《股票认购合同》后,于2017年6月9
日9:00至2017年6月12日17:00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款全额存入
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缴款账户。
(3)发行对象应在2017年6月13日17:00前,将汇款底单原
件扫描发送至认购联系人邮箱并传真至公司,同时电话确认。
2、第二批次认购
如发行对象未按本公告规定第一批次认购的时间与公司签署《股票认购合同》,或者虽按本公告规定第一批次认购的时间与公司签署《股票认购合同》,但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第一批次认购的时间缴纳股票认购款的,视为放弃认购。现有股东放弃认购其有权认购的股票,则由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有股东认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有股东应于2017年6月13日9:00至2017年6月14日17:00就认购的该部分股票与公司另行签署《股票认购合同》,并在另行签署《股票认购合同》后,于2017年6月15日9:00至2017年6月18日17:00将认购资金存入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缴款账户。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现有股东未认购的,公司有权选择终止或取消该部分股票的发行。
(三)缴款的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认购缴款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7年6月9日9:00
2、缴款截至日:2017年6月12日17:00
第二批次认购缴款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7年6月15日9:00
2、缴款截至日:2017年6月18日17:00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以为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提供验资服务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确认为准。
三、 缴款账户
户名:吉林省金越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态广场支行
账号:0710760011015200001777
四、 注意事项
1、汇款时,收款人户名、账号严格按照前述股票发行认购资金缴款账户的信息填写;机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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