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1148 证券简称:长宏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湖南长宏锅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27 日 9:00-12:00。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148 长宏科技 2020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湖南业达律师事务所向涛律师、易茂松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7 日刊载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0-010)、《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0-011)。
(四)审议《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公司编制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运营状况及未来经营规划,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支持公司发展,公司就 2019 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拟本次不进行分配。
(七)审议《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司拟在 2020 年继续聘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八)审议《关于预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湖南长宏锅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应当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预计 2020 年度公司向控股股东且为一致行动人的曹希新或吴四娥借款 3,000,000.00 元,该借款为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
(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于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上披露的《湖南长宏锅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十)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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