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6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1148 证券简称:长宏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湖南长宏锅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股东曹希新向公司累计拆入资金
4,000,000.00元,股东吴四娥向公司累计拆入资金2,000,000.00元,两人合计向公司拆入资金合计6,000,000.00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曹希新
公告编号:2019-005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环城南路2号
2.自然人
姓名:吴四娥
住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环城南路2号
(二)关联关系
曹希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40,000.00股,持股比例为42.91%;吴四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70,000.00股,持股比例为42.96%。曹希新与吴四娥为夫妻关系,两人为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曹希新是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四娥为公司的董事。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自愿行为,关联方不会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因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周转而产生,不存在有关交易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位公司垫付资金系临时性周转。
目前,公司对于向关联方借款的情况进行了及时的规范和补充确认,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公司现有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损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但公司相关人员对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19-005
和规则理解不到位,亦未告知主办券商,导致未能及时进行审议公告,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工作有待完善。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南长宏锅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湖南长宏锅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南长宏锅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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