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公告编号:2026-020
证券代码:831144 证券简称:欣影科技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6 年2月5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回购方案,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 6,100,000 股,不超过 6,85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8.91%-10%,根据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0,481,500.00 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向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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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已于2026 年2 月 10 日在解放日报发布了减资公告。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期间:2026 年 2 月 10 日-2026 年 3 月 26 日,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绥德路 175 弄 5 号楼2 楼
联系人:杨琳
邮编:200331
联系电话:021-33878606
电子邮箱:831144@xinyingpower.com
3、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2)以电邮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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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债权”字样。
三、其他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后续程序,以及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的变更登记程序,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操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欣影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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