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831131 证券简称:兴宏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新疆兴宏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疆兴宏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兴宏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完善内、外部信息知情人管理事务,加强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新疆 兴宏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兴宏泰实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入档等相关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
督。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下属各部门、
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四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
该信息的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或信息披露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涉及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的经
营、财务以及其他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披露的信息。
第六条 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六)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八)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九)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一)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二)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三)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
权;
(十四)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五)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六)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十七)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八)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十九)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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