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6
公告编号: 2026-002
证券代码: 831130 证券简称: ST泓宇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根据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12月29日决定受理本公司预重整一案,并于2025年12月30日指定上海锦天城(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2026年1月15日,公司收到法院发布的(2025)豫0821预重整1号公告,该法院公告中关于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内容如下:
一、债权申报
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6年2月9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申报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管理人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莲花街与银杏路交叉口南100米总部基地二期118号楼七楼,联系人:段迎涛、王梦阳,联系电话:13071053081、18625716872;邮箱:876786526@qq.com;邮政编码:450007。】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在预重整期间行使权利。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法院定于2026年3月5日上午9时在修武县人民法院七楼一号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依法申请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
公告编号: 2026-002
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三、备查文件
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公告(2025)豫0821预重整1号
河南泓宇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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