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831124 证券简称:ST 中标节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外商投资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124 ST 中标节 2025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聘请北京天驰君泰(西安)律师事务所彭傲特,孙亚轩律师为见证律师。(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十八区 20 号楼 8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董事会在充分征求各位董事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详细介绍了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环境、风险因素等内容。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监事会在充分征求各位监事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工作报告详细介绍了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环境、风险因素等内容。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发展需要,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编制《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进行总结。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以经审计的 2024 年度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 2025 年公司发
展战略、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且净资产为负的议案》
议案内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120,781,351.01元,且净资产为-28,352,133.92 元。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年度报告》。
(八)审议《关于同意报出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根据相关财务政策的规定就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编制财务报告,并委托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九)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议案内容: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因此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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