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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12 18:35:46 股吧网页版
ST中标节:重大诉讼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2


公告编号:2025-014

证券代码:831124 证券简称:ST 中标节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3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2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铁岭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收到铁岭县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资
料,案号为(2025)辽 1221 民初 478 号,本案计划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开庭审
理,尚未判决。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坤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述早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中标新亚节能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剑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4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4 年 1 月 8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
程名称铁岭市星悦南岸综合商业区(一期)A 住宅会所项目机电系统分包工程》。被告分包给原告施工,合同总价为 80 万元。合同第 22 条约定,全部工程竣工(包括乙方完成工作在内)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根据劳务报酬结算价款预留 5%质量保修金,保修期限为两年。双方结算后被告已支付工程款尚留保证金 53934.18元未付,现保修期已满,保修期内无质量问题,被告应支付原告质保金 53934.18
元。2014 年 6 月 18 日,原告与被告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工程名称辽
宁省铁岭市星悦南岸曰际社区一期住宅机电部分劳务分包工程》。被告将项目内所有强电、弱电、给排水及暖通工程部分分包给原告施工。暂定合同总价为5326799.55 元,其中包含前期质量检查合同价 103686.88 元,实际强弱电给排水暖通价格为 5223112. 67 元。因建设方资金链断裂,工程烂尾。原告已完成进度
的 95%左右,应付款为 4961975.03 元,被告已付 4006544. 74 元, 尚欠 955412.29
元。此外,该工程增加项目款项为 242491.76 元。前期质量检查全部完成,被告分文未付,被告尚欠 103686.88 元。合计 1301590.93 元。

2015 年 12 月 1 日,原告与被告签署《辽宁省铁岭市星悦南岸 国际社区一
期住宅机电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原告提供质量缺陷修复人工及机械,合同总价 1301514 元,付款方式按原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质量缺陷修复工程。被告已支付 1171362.6 元,尚欠原告工程款130151. 4 元。

2015 年 8 月 13 日,原告与被告签署《建设丁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名
称辽宁铁岭星悦南岸国际社区一期 A 住宅后续工程》,约定被告将排水采暖系统保温材料的供应及安装分包给原告施工。合同暂估总价为 1357500 元。因建设方资金问题,被告要求项目停工, 原告完成进度 95%,全部应付款为 1289625 元,已支付 555611.22 元,被告拖欠原告工程款 734013.78 元。

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 2014 年 6 月 9 日,竣工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14
日,工程进度延期施工至 2015 年 9 月停工。工程停工期间,被告安排原告值班,
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6 年 6 月 17 日每天二人看管合计 754 工日, 2010 年 6 月
18 日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每天一人看管计 461 工日,总计 1215 工日,按照合同

公告编号:2025-014

约定每个工日 28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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