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6
公告编号:2026-001
证券代码:831101 证券简称:奥维云网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484,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6%,可交易时
间为 2026 年 1 月 21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股东姓 是否为控股 董事、监事、 本次解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限售 尚未解除
序 名或名 股东、实际控 高级管理人 限售原 限售登记 股数占公司总 限售的股
号 称 制人或其一 员任职情况 因 股票数量 股本比例 票数量1
致行动人
1 文建平 否 原副董事长 B 438,377 1.14% 1,315,207
2 揭美娟 否 核心员工 D 9,100 0.02% 0
3 张志辉 否 核心员工 D 7,600 0.02% 0
4 李德娜 否 核心员工 D 7,000 0.02% 0
5 常燕芳 否 核心员工 D 5,200 0.01% 0
6 翁振华 否 核心员工 D 3,350 0.01% 0
7 贺青玉 否 核心员工 D 3,200 0.01% 0
8 舍静平 否 核心员工 D 3,200 0.01% 0
9 黄炫婷 否 核心员工 D 2,750 0.01% 0
10 李婷 否 核心员工 D 2,500 0.01% 0
11 陈慧 否 核心员工 D 2,500 0.01% 0
合计 — 484,777 1.26% 1,315,207
注 1:解除限售原因:A 挂牌前股份批次解除限售;B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 1 扣除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后的尚未解除的股份数量。
公告编号:2026-001
限售;C 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D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E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F 其他
注 2:上表中的李婷为公司核心员工,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李婷系重名
自愿限售解除情况说明
股东揭美娟、张志辉、李德娜、常燕芳、翁振华、贺青玉、舍静平、黄炫婷、李婷、陈慧(以下合称“揭美娟等 10 位股东”)均为公司核心员工、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北京奥维云网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每次行权后自愿限售 50%,限售期为行权登记完成后 12 个月内”。揭美娟等
10 位股东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实际行权股票已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完成股票登记,截至目前已满 12 个月,行权后自愿限售股票已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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