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4
公告编号:2026-035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
独立董事》、《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现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建投集团信托贷款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控股股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信托贷款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持续发展,风险可控。该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我们同意该议案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新疆维泰杭萧绿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也
公告编号:2026-035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该议案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通泰市政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该议案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疆维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子公司持续发展,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该议案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预计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之情形。董事会就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占磊、李薇
2026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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