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6
公告编号:2026-020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供应商使用债权抵付购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妥善处置公司存量车辆资产,同时结清供应商债权,现提请审议维泰股份市政总承包事业部供应商以债权等额抵付购车款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 供应商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豫祥城建材经销部,因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宝能城云台山街人行通道联通工程项目,持有市政总承包事业部劳务费债权 18,486.25 元。拟抵账车辆为三菱欧蓝德 3.0L 越野车
(车牌:AC3566),2007 月 5 月购入,行驶 273,875 公里,财务账面净残值为
18,486.25 元,拟用该车辆账面净残值 18,486.25 元对上述债权进行抵账。
2. 供应商为新疆华宇建科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因乌鲁木齐市东进场高架道路综合管廊工程 1 标段,持有市政总承包事业部工程款债权 30,000 元;拟抵账车辆为三菱.帕杰罗越野车(车牌:新 AU2953),2009 年 4 月购入,行驶
335,300 公里,评估价值 30,000 元,拟用该车辆评估价 30,000 元对上述债权进
行抵账。
3. 供应商为新疆金汇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智造产业基础公共服务中心项目,持有市政总承包事业部工程款
债权 15,800 元;拟抵账车辆为长丰猎豹越野车(车牌:新 A63M55),2012 年 5
月购入,行驶 204,598 公里,评估价值 15,800 元,拟用该车辆评估价 15,800 元
对上述工程债权进行抵账。
4. 供应商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崔艳丽机械设备租赁,因绿色AI智能产业基地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持有市政总承包事业部机械款债权 22,100 元;拟抵账车
辆为朗逸 SVW7207DPD 轿车(车牌:新 A5D263),2010 年 7 月购入,行驶
公告编号:2026-020
216,878 公里,评估价值 22,100 元,拟用该车辆评估价 22,100 元对上述债权进
行抵账。
上述供应商均同意以其持有的对公司等额债权抵付对应车辆购车款,车辆价值以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公司账面残值为准,抵账完成后车辆产权将由维泰股份市政总承包事业部落户至供应商指定受让方。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市政总承包事业部供应商使用债权抵购车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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