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1
公告编号:2025-151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清欠账款专项贷款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欠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802 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公司一直积极致力于解决账款清欠问题。
近期,根据区政府关于工信平台推送清欠账款的相关工作要求,为满足公司解决账款清欠的资金需求,经区政府大力协调,中国银行已批准为我司提供清欠专项贷款。具体贷款方案如下:
1. 贷款金额:不超过 98,000 万元。
2. 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较长的贷款期限给予公司更充裕的时间安排资
金流转,稳步推进清欠工作。
3. 担保方式:采用信用担保,简化了贷款担保流程,体现了中国银行对公司信用及清欠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4. 提款方式:公司需在中国银行开立专项监管账户,中国银行放款至监管账户。根据经自治区清欠专班审核同意后的清欠名单提供资料,审核通过后逐笔从监管账户中支付,确保贷款资金专款专用,精准流向被拖欠主体。
5. 贷款利率:浮动年利率按一年期 LPR-40BP,按季度付息。较低的利率水平极大降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使公司能够将更多资金投入到清欠业务中。
6. 还款方式:按自然年度每半年归还贷款本金 2.5%,剩余本金待借款期限届满日一次性归还。合理的还款安排既考虑了公司的资金回笼节奏,又保障了银行的资金安全。
公告编号:2025-151
7. 借款用途:仅限专项用于经自治区清欠专班审核同意的被拖欠主体的清欠业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针对性。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办理清欠账款专项贷款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子嫣因无法按时到场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银行此次审批的清欠专项贷款具有利率较低、期限较长的显著优势,在流动资金贷款中具备较强竞争力,能够有效助力公司解决账款清欠问题,从长期来看,也有助于释放内循环的消费动能,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性和政治性,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四、备查文件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决议。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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