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64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文件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及其编制过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我们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
1、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公告编号:2025-064
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表示无异议。
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占磊、肖建峰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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