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2
公告编号:2025-040
证券代码:831099 证券简称:维泰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向建投集团申请借款展期,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3 年向建投集团申请借款 3.2 亿元用于缓解资金压力,借款期限
为 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2024 年 12 月
公司偿还了其中 0.5 亿元本金,借款余额 2.7 亿元。
目前按照公司资金计划安排,现拟申请对该笔借款的借款期限进行展期,展
期后借款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借款从 2023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及从 202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采取分段计息。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向股东建投集团申请借款展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文、高友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章程》和《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本次关联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40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 566 号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 566 号
注册资本:2,633,403,932 元
主营业务: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进行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等
法定代表人:张国征
控股股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实际控制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联关系: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1.8370%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李文、高友新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因本公司业务、经营资金周转的需要,具体利率将充分考虑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资金成本后综合确定,借款年化利率将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具体情况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借款展期协议为准。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协议和展期协议为准。
公告编号:2025-040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为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及稳定性。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新疆维泰开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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