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1096 证券简称:物润船联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及《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
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应当保障董事会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为董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 制订、修改、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十七)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
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
理财、借款、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七条 应由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交易事项(提供担保除外)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债务和费用等)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 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