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1-15
公告编号:2016-003
证券代码:831093 证券简称:鑫航科技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用合约已到期,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公司拟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年度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5年 12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6年 1月 15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3,58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 0.00%;弃权 0 股,占 0.00%。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1993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51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锦辉
公告编号:2016-003
营业执照编号:110105016387280
营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资质: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财政部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国务院国资委核准的承担大型及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北京市司法局批准的司法鉴定资格及在美国PCAOB和加拿大CPAB注册,具有为在美国和加拿大等北美国家证券市场上市的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拥有高素质的专业执业团队和丰富的审计经验,可以胜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河北鑫航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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