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6
公告编号:2024-063
证券代码:831092 证券简称:乾元泽孚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临沭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鲁 1329 民初 6886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案号:(2024)鲁 1329 执恢 39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临沭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12 月 13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临沂市金明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4868306.69 元及利息(利息以 4868306.69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 5.2%)。
二、被告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临
公告编号:2024-063
沂市金明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律师费共计 154040 元。
三、驳回原告临沂市金明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47091 元,申请费 5000 元,合计 52091 元。由原告临沂市金明
寓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1791 元,被告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0300 元。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将积极处理相关事宜。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将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协调处理相关事宜,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山东乾元泽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