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20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1091 证券简称:精冶源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8 月 20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航丰路 1 号时代财富天地 4 号楼 306
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8 月 5 日以书面及电
话方式送达。
5. 会议主持人:包健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公告编号:2021-014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已登载在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披露的《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16)。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1-014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精冶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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