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凉山州锡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锡成”、“锡成新材公司”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其他(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 是
法表述意见审计报告)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 ST 锡成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21)第 012393 号《审计报告》显示,公司 2020 年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如下:
“1、锡成新材公司因债务纠纷已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其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周锡成因在任职期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西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上述诉讼案件一审已经判决,被告人已经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二审已判决,维持原判,但锡成新材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周锡成因身患疾病不适宜服刑尚处于保外就医状态,我们无法预计上述诉讼案件对锡成新材公司的影响。
2、锡成新材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部人员已于 2017 年年中离职,2020 年度
仍未聘请专职的财务人员,内部控制已经失效,同时也导致我们审计工作受到了限制。由于内部控制失效对财务报表影响的广泛性以及审计工作的受限,我们虽然实施了检查、函证、监盘等审计程序,但难以全面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提供基础。
3、锡成新材公司因资金短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涉及众多诉讼,且由于诉讼事项导致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上述因素导致锡成新材公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本报告日,锡成新材公司虽已对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拟定了相关措施,但我们未能就与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未来应对计划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因此我们无法对锡成新材公司自报告期末起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明确的判断。
4、锡成新材公司于 2017 年上半年已经全面停产,2020 年度仍处于停产状
态,其部分固定资产已被抵押,各项资产存在进一步减值的迹象。公司管理层未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也未能向我们提供被抵押固定资产清单以及各项资产减值测试相关的资料,我们无法确定固定资产受限的范围及金额,也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获得各项资产可回收金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4.2.8 条(一)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风险警示。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鉴于 ST 锡成 2020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议报告,事项涉及生产停滞、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资产减值无法准确测算、内控失效等重要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 ST 锡成 2020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议报告,事
项涉及生产停滞、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资产减值无法准确测算、内控失效等重要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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