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31085 证券简称:博冠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广州博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辞职”调整为“辞任”;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改为“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5)所有关于“独立董事”的条款内容均删除。
2.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的修改,
涉及数字的由阿拉伯数字改为汉字,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
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第二十四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担保、补偿或借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要,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取下列方 经股东会作出决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式增加注册资本: 增加注册资本:
(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准,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配售股份;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家有
(四)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权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公司定向发行
(五)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原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 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员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十五。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公司股份。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期间,
股东所持股份只能通过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转让。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依据中国证券登记 第三十四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结算有限公司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 构提 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股东按册并置备于公司,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 其所持有股份的类别享有权利,承担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公司召开股 义务;持有同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享有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 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
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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