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1054 证券简称:巴陵节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巴陵炉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的部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巴陵炉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确保湖南巴陵炉窑节能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切实履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结构的职权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巴陵炉窑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
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
公司的总经理。
第六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工
作。
第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有关总经理辞任的具体程序
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总经理的薪酬及奖惩事项由董事会
批准决定。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员;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
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总经理经董事会授权,可以行使以下
职权:
(一)董事会批准的年度投资方案和经营计划以外的对内投资(主要指对
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单项价值在公司最近经审
计总资产值的百分之十以内(含 百分之十)或单项价值在最近经审计资产净额
百分之十以内(含百分之十)且不超过 500 万元;
(二)签订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交易额不满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
值的百分之十(含 百分之十)或交易额不满公司最近经审计资产净额的百分之
十(含百分之十)且不超过 500 万元的委托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非投
资类合同;超过上述比例或金额的投资项目或合同,应报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批准。
第十一条 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或者超越
授权范围。
第十二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
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第十四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
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时,应当事先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意见。
第十五条 副总经理(如有)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财务负责
人(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分管财务工作。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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