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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2 17:55:04 股吧网页版
天成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2


证券代码:831048 证券简称:天成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承德天成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相
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承德天成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承德天成印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审议、批准或否决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报告,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至 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七)审议批准公司发生的下列投资或交易事项(公司受赠现金资产、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担保除外):

1. 投资或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至50%以下或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资产交易事项。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 投资或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至 5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至不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事项。

3. 投资或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至 5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 10 万元至不超过 100 万元的交易事项。

4. 投资或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以上至 5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至不超过 1000 万元的交
易事项。

5. 投资或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上至 5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过 10 万元至不超过 100 万元的交易事项。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以及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董事会审批权限需要由股东会审批的重大事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职权范围以外事项,除应提交股东会审批的事项外,由总经理行使审批权。

上述事项应当由董事会集体决策,董事会不得将法定职权授予个别董事或者他人行使。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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