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31
公告编号:2020-053
证券代码:831028 证券简称:华丽包装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河南省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魏都区法院”)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
(2020)豫 1002 破 9 号决定书、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出具的(2020)豫 1002
破 9 号之二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豫 1002 破 9 号决定书具体内容
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本院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指定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公告编号:2020-053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本院认为管理人应该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2020)豫 1002 破 9 号之二决定书具体内容
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管: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以(2020)豫 10 民破 2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你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0 年 4 月 20 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
民法院将你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本院受理,本院于 2020 年 7 月 20 日指定河南
君志合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已经清偿的无效;
(二)任何人不得隐匿、私分、哄抢、转移或无偿转让企业财产;不得非正常压价出售企业财产;不得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不得放弃自己的债权;不得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
(三)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你公司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你公司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任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时,原法定代表人、其他高管应向管理人移交,必须答复管理人关于企业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五)违反本通知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0-053
特此公告。
河南华丽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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