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4
关于对佛山市万兴隆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170 号
佛山市万兴隆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万兴隆)董事会、开源证券、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4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联营企业
佛山市富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环保”)为你公司持股 49%的联营企业,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持有其 51%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杰钊、董事高管黄寅利为富龙环保董事,董事高管张博为富龙环保监事。根据你公司临时报告披露,富龙环保 2024 年末净资产为-57,704,210.11元,2024 年度净利润为-90,748,772.75 元。
前期,你公司决定采用责任制合作经营方式参与富龙环保的经营管理,并与富龙环保签订《合作经营协议》。其中,你公司对合作经营期内的利润作出承诺:若富龙环保 2024 年度亏损超出 1500 万元,超出部分的亏损由你公司全额补偿给富龙环保。在 2025 年至 2027 年共计三个年度内,通过合作经营实现富龙净利润总额累计不少于7500
万元(2025 年不低于 500 万元,2026 年不低于 3500 万元,2027 年
不低于 3500 万元)。若当年未达到上述承诺利润的 80%,你公司按当年实际利润与承诺利润的 80%差额部分的 75%补偿给富龙环保公
司;若当年达到承诺利润的 80%,但不足 100%,则当年你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补偿责任,亦无任何合作奖励。你公司组建富龙环保市场部,并增加副总经理一名进驻富龙环保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及期后,你公司存在以下与富龙环保有关的交易或事项:(1)投资亏损和减值:因报告期内富龙环保经营亏损,经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损益-33,060,246.35 元,同时参照专业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并根据管理层对富龙公司目前经营模式及团队的判断,对持有的股权进行可收回金额评估减值 23,364,511.36 元,合计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56,424,757.71 元。(2)承诺补偿实现:因报告期内富龙环保实际经营业绩未达《合作经营协议》中承诺的预期值,超额亏损承诺补偿款形成你公司或有负债 45,629,372.75 元。(3)大额资金拆借:报告期内,你公司增加了对富龙环保的借款共 1798 万元,报告期末累计对其提供借款余额 3606 万元,因富龙环保资不抵债,对其借款及对应利息本期全额计提坏账准备。(4)提供担保:报告期末,你公司对富龙环保的担保余额为 154,203,000.00 元,期后你公司又对富龙环保新增了 2 项担保,为富龙环保在银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 亿元提供 49%比例担保,以及为富龙环保向其控股股东东江环保的借款 1200 万元提供 49%比例反担保。
请你公司:
(1)说明合作投资方东江环保的主营业务、股东背景、经营状况、资信情况等基本信息,并结合投资富龙环保的背景、原因、对你公司战略布局的作用等,说明采用责任制合作经营方式参与富龙环保
的经营管理并与其签订带有业绩补偿条款的《合作经营协议》的原因和合理性,参股股东对控股股东作出业绩补偿承诺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安排;
(2)说明富龙环保的所属行业发展趋势、主要资源和资质、主营业务及开展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并说明其大额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派驻的管理团队为改善富龙环保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拟采取和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富龙环保是否存在持续亏损的风险,说明承诺补偿的具体执行情况,是否影响你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3)结合经营风险承担方式、管理层和治理层人员构成、内部审批和决策程序等,说明你公司是否实质上对富龙环保构成控制关系,未将富龙环保纳入合并范围、对富龙环保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说明在富龙环保尚未偿还前期已拆借的大额资金、前期为其提供的大额担保尚未解除、经营大额亏损且已资不抵债、对其借款均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下,仍新增对其提供借款和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转移挂牌公司资产或损害挂牌公司利益的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就问题(3)发表明确意见。请主办券商对问题(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关于供应商
广东泽宇同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同创)为你公司第一大供应商,报告期内采购金额 193,32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